虐兒案引發體罰爭議
9歲男童被塞入行李袋死亡...韓國將推父母體罰入罪,但七成民意仍贊同父母體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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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就發生了兩起震驚全南韓的兒童虐待案,造成其中一名兒童不幸死亡,並重新喚醒社會大眾對於父母以「管訓」之名,對兒童施予身心靈暴力的討論,法務機關也召開了相關法條存廢的公聽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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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兒案震驚全韓
1. 天安兒童虐待致死事件
06月01日晚間,在忠清南道天安市一戶民宅,長44公分,寬60公分的行李包裡,發現了一名被裝進袋中七個小時,並陷入昏迷的九歲男童,緊急送醫後,男童於三天後不治身亡。
據了解,該名兒童的父親A某與本此犯案無直接關係,為其同居人B某(43歲),在當日將男童裝進袋子中,還外出了三個小時,最終導致男童不幸過世,目前B某已被移交檢調機關,而警方在調查A某是否有參與過往的施暴過程。
2. 昌寧虐兒案
一名小學四年級的的女童,在自己家的陽台待了兩天,脖子上還掛著鎖鏈,後來鬆開,從四樓越過屋頂,爬入鄰居家的陽台後逃跑,躲在水庫間裡,躲到傍晚,才繼續逃跑。
該名孩子表示,因為白天逃跑的話可能會被媽媽抓住,但晚上太黑了會害怕,就躲到傍晚才出來。據了解,該名孩子當天下午6點多時,光著腳走過街道,被路人發現然後報警,最後獲救。
該名女童被發現時,眼睛有淤血,身上有多處嚴重傷口與燙傷。據了解,繼父從她三歲起就開始虐待她,平時只給吃一餐,在家都用鎖鏈綁住;生母(27歲)是否涉案也仍在調查中,但目前因精神狀況不穩住進了醫院。
慶幸的是,該名兒童在經過住院治療後,已痊癒出院,現在於兒童保護機構中生活,並接受心理治療,文在寅總統也透過青瓦台表示慰問。
法律准許體罰?
韓國1958年制定民法以來,這是法務部首次因最近接連發生的虐兒事件,將決定推進「禁止體罰」的法律。而在儒教思想興盛的韓國,子女、父母之間的相關制度恐將發生巨大變化,許多人擔心本次修法,代表國家力量介入了家庭教育。
韓國法務部於06月10日表示,為了保障兒童人權,將刪除《民法》第915條的「子女懲戒權」,並將儘快提出「禁止體罰」的相關法制內容。
在民法915條文中,規定監護人可為保護子女、教育子女而採取必要的懲罰措施。但該條文中,沒有明顯規範措施從哪到哪,因而可能被認為是「允許父母體罰」的體罰權,韓國也是國際社會中公認允許體罰的國家之一。
若家長對兒童施以肉體暴力、精神暴力等,會根據《兒童福利法》受到處罰,但因該懲戒權解釋,若身為監護人身分,就可依此法條解釋減輕處罰,甚至無罪,因有「免罪符」之稱。
韓國社會怎麼看?
目前韓國社會分成兩派,有些人認為民法915賦予父母懲戒權,可能會使虐待持續發生,另外也有人認為現正已有防止虐待兒童的相關法律,只需明確修改該條文即可,無需到退場。
其中一個例子就指出,若成年人A賞了成年人B一個巴掌,是可控告傷害罪;但若監護人C賞了未成年D一個巴掌,則可用民法915條文開脫。這兩者實際上都是傷害,但親權與懲戒權之間的界線劃分到哪,仍須再討論。
另一個案例則表示,過去韓國社會也是容忍教師體罰學生,而在法律禁止校園體罰的初期,社會上也有許多反對聲浪,但現在都已成為全國民的共識了。
日前,韓國媒體公布兒童人權NGO組織的調查(20歲至60歲的1萬位樣本)指出,有73.1%的人支持體罰:其中36.6%的人認為體罰需為最後手段、35.6%認為根據情況進行體罰、0.9%認為該多進行體罰。
針對民法915的懲戒權,有56.7%的人表示包含體罰,剩下43.3%的人表示不包含體罰。認為該修改的人約51.1%,反對意見佔了48.9%,兩者相當接近,南韓社會再次吵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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