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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「墮胎罪」除罪化

從戲劇看韓國真實!《禹英禑》太守美與《藍調》小情侶「墮胎罪」背景大不同?

Haemin Yim
2 years ago
韓國「墮胎罪」除罪化-thumbn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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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囉,大家好,我們是由韓國人告訴你每日最新韓國資訊的Creatrip


#韓國#墮胎除罪化
#2022#墮胎罪

墮胎罪在韓國曾有長達66年的歷史,大多數人認為,胎兒權利比產婦自主權更重要。


而在2019年04月11日,大法官宣告墮胎罪違憲,下達了需在2020年結束前,修改違憲法律的命令,但時間過去了三年多,韓國墮胎罪變成怎樣了呢?


從去年起,大勢演員被前女友爆料逼己墮胎,韓劇《我們的藍調時光》中出現高中生情侶懷孕的情節,加上近期美國推翻女性墮胎權、熱播的《非常律師禹英禑》女主角,正是當年父母意外懷孕的結晶,一切議題持續浮現,小編也帶大家看看除了韓劇之外,最為真實的韓國現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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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墮胎罪歷程

1. 韓國原本的墮胎罪

來源:뉴시스

2019年04月11日,原規定「懷孕的女性進行墮胎時,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200萬韓幣以下的罰金」刑法269條〈己意墮胎罪〉,被韓國憲法裁判所宣布違憲,效力將維持至2020年12月31日,國會必須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,但最終仍因修法延遲,於2021年起自動失效。


當時,憲法法院提到「為了保障懷孕女性自主權,應該給予充分時間,讓其可以決定是否繼續維持懷孕的狀態,或是否將孩子生下來」,主張妊娠後的第22週前後,應允許墮胎。





2. 韓國墮胎罪合憲到違憲的判決

來源:연합뉴스

韓國存在超過60年以上的墮胎罪,其實早在2012年時就做出判決。當時,有4名大法官認定墮胎罪違憲、4名基於「胎兒與母體是不同生命體,是法律上預先要保障的人類」,認為墮胎罪合憲,並維持韓國刑法第269、270條等相關條例。


後來,墮胎罪又再度於2019年拿出討論,得到了9名大法官中,4名認為不符合憲法、3名認定違憲,侵害女性自我決定權的結果。





3. 韓國國會預告修改墮胎罪

來源:경향신문

即使在2019年得到了違憲判決,但韓國國會仍無視裁決,預告將進行法律修正案,預告將擴大墮胎的准許時程,但仍維持墮胎入罪化的決定,引發婦女團體的不滿。


在最一開始的修法預告中,國會立法團體死咬憲法裁決表示「妊娠22週前後應尊重墮胎權」的說法,強硬維持墮胎罪,並加入墮胎的時限。


另外,也有一批人提出完全廢除墮胎罪的議案,或是允許至24週前都可墮胎的法案,甚至還有人提出10週內允許墮胎的方案,在朝野與內部立場不同的情況下,導致原本墮胎罪於2020年12月31日後失效至今,仍未有個替代方案出爐,仍滯留在國會常任委員會中。


不過慶幸的是,《刑法》269第一項(女性懷孕墮胎入罪)、270第一項(醫事人員協助墮胎)因已失效,在新法出現之前,目前都屬於模糊的「不罰」地帶。



但雖然看似開放女性自主墮胎,但其實只是朝野持續基於「違憲」而爭論修法中,並非全面墮胎除罪化。


部分人認為墮胎罪廢除,需進行配套法案修改,例如保障醫生基於宗教、良心自由而選擇拒絕進行墮胎手術;或是當胎兒成長至22週以上,醫生進行引產,胎兒離開母體時仍存活,此時殺了22週以上的胚胎,是否為形式上的殺人罪等討論。


大韓婦產科學會、大韓母嬰醫學會、大韓婦產科醫師會持續表明立場,要求替醫生制定包含拒絕墮胎權的法案,但這一切都仍擱置當中,至今即使韓國墮胎除罪化,但當胎兒的週數到達一定程度,也不太會有醫生敢進行手術。





4. 韓國女性如何墮胎?

來源:민중의소리

雖然墮胎罪看似廢除,但因沒有配套法案的出現,例如沒有核准流通的引產藥物,基於良心、宗教自由而拒絕墮胎而產生的醫者、患者矛盾等等,也讓墮胎這件事,成為目前韓國法律與社會中的死角。


根據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,於2022年06月30日的《人工終止妊娠實態調查》顯示,女性進行人工手術墮胎的比例僅有7.7%,而因自行吃藥沒成功,得再度接受墮胎手術的就佔了5.4%。


另外,在掌握墮胎方式的途徑中,最多人是透過SNS、網路不特定對象,這個比例最高,佔了46.9%;其次才是正規醫療人員的40.3%,以及朋友與熟人的34%,顯現了韓國女性在有墮胎需求時,因社會氛圍與資訊不對等,可能會發生的許多問題。


來源:《我們的藍調時光》

正如《我們的藍調時光》中的小情侶,他們也透過網路找來了來路不明的藥,這不只是韓國墮胎罪的死角,更是健康的一個隱憂。


而劇中,房英珠的孩子因為已經6個月(24週)以上,在墮胎上可說非常困難,但也慶幸時代背景是在2019年後,即使房英珠堅持墮胎,不管是她或是醫生都不會面臨1至2年的有期徒刑。


但在《非常律師禹英禑》中,1996年出生的禹英禑恰好就是墮胎罪有罪的時刻,因此即使生母太守美再怎樣不想生(其實按照他們家境,可偷偷找醫生墮胎),禹英禑的父親仍堅持要女方生下孩子,並表示將由自己撫養。




韓國墮胎罪已無意義


事實上,韓國在之前是於刑法入罪(禁止墮胎),但很多人仍會私下進行墮胎手術。


根據調查,10名有過性經驗的女性中,就有1名曾經做過人工墮胎手術;而5名懷孕的女性中,就有1名曾經做過人工墮胎手術。


選擇進行人工墮胎手術的理由雖然很多,但主要仍圍繞在懷孕將對學業、工作造成妨礙;本身計畫是不想生小孩,或想調整與孩子間的年齡差異等;經濟狀況無法養育小孩等情況。當然,未成年者懷孕、或遭遇性犯罪以及無預期受孕等情況,也是韓國女性選擇墮胎的原因之一。


這也是在墮胎除罪化的同時,許多女性都紛紛站出來表示「應當捍衛女性自我決定權」。




雖然很多女性對於墮胎除罪化保持正面立場,但仍有許多反對聲浪。


持反對意見的人大多認為「每個生命都很珍貴」、「對於性關係更應小心謹慎」、「應該先落實避孕等各種性教育,觀察落實後的變化後,再決定是否實施其他的規定」等。


有非常多社會新聞、影劇作品或多或少都提到的「墮胎」的議題,對於墮胎是否有罪的討論,也再次浮現出來,同時彰顯韓國國會至今延宕三年,仍未完成的相關修法與配套措施,讓想墮胎的女性,暴露在地下流通墮胎藥品的風險中,也讓醫生們相當為難。


大家怎麼想呢?也歡迎留言跟小編分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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