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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食用冷凍咗500日嘅餃子嗎?關於食物「食用日期」嘅真相
Creatrip Team
a month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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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韓已由「售賣期」改為表示食物安全可食用期的「可食用日期」。食品醫藥品安全處測試了1,450款、共179種食品,釐定有科學依據的保質期。結果顯示:零食122–496日、朱古力121–294日、泡菜31–106日、豆腐(雪藏)22–28日;像芝麻油和大豆油等油類密封避光可安全達11–32個月。豉油因含鹽高且酸性較強,可保存約996日左右。鮮肉因類別而異:生肉安全期約48日,加工火腿/腸類約50–90日。調味料平均約11個月。冷凍餃子和即煮套餐在−18°C或更低可安全約500日,但解凍後再冷凍有風險,因會促進細菌生長;解凍後的冷凍食物應即時烹煮。美國農業部指出,持續在−18°C冷凍可幾乎無限期地保持微生物安全,但品質會隨時間下降;建議各類食物的冷凍儲存時間不同(例如肉類可存放至12個月,許多蔬菜在汆燙後可存放8–12個月)。韓國因過期日期浪費逾30%食物;當局預計新標籤制度及改善冷鏈習慣可將食物浪費減少約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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