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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韩国#堕胎除罪化
#2022#堕胎罪
堕胎罪在韩国曾有长达66年的历史,大多数人认为,胎儿权利比产妇自主权更重要。
而在2019年04月11日,大法官宣告堕胎罪违宪,下达了需在2020年结束前,修改违宪法律的命令,但时间过去了三年多,韩国堕胎罪变成怎样了呢?
从去年起,大势演员被前女友爆料逼己堕胎,韩剧《我们的蓝调时光》中出现高中生情侣怀孕的情节,加上近期美国推翻女性堕胎权、热播的《非常律师禹英禑》女主角,正是当年父母意外怀孕的结晶,一切议题持续浮现,小编也带大家看看除了韩剧之外,最为真实的韩国现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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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堕胎罪历程
1. 韩国原本的堕胎罪

来源:뉴시스
2019年04月11日,原规定「怀孕的女性进行堕胎时,将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200万韩币以下的罚金」刑法269条〈己意堕胎罪〉,被韩国宪法裁判所宣布违宪,效力将维持至2020年12月31日,国会必须提出相关法律修正案,但最终仍因修法延迟,于2021年起自动失效。
当时,宪法法院提到「为了保障怀孕女性自主权,应该给予充分时间,让其可以决定是否继续维持怀孕的状态,或是否将孩子生下来」,主张妊娠后的第22周前后,应允许堕胎。
2. 韩国堕胎罪合宪到违宪的判决

来源:연합뉴스
韩国存在超过60年以上的堕胎罪,其实早在2012年时就做出判决。当时,有4名大法官认定堕胎罪违宪、4名基于「胎儿与母体是不同生命体,是法律上预先要保障的人类」,认为堕胎罪合宪,并维持韩国刑法第269、270条等相关条例。
后来,堕胎罪又再度于2019年拿出讨论,得到了9名大法官中,4名认为不符合宪法、3名认定违宪,侵害女性自我决定权的结果。
3. 韩国国会预告修改堕胎罪

来源:경향신문
即使在2019年得到了违宪判决,但韩国国会仍无视裁决,预告将进行法律修正案,预告将扩大堕胎的准许时程,但仍维持堕胎入罪化的决定,引发妇女团体的不满。
在最一开始的修法预告中,国会立法团体死咬宪法裁决表示「妊娠22周前后应尊重堕胎权」的说法,强硬维持堕胎罪,并加入堕胎的时限。
另外,也有一批人提出完全废除堕胎罪的议案,或是允许至24周前都可堕胎的法案,甚至还有人提出10周内允许堕胎的方案,在朝野与内部立场不同的情况下,导致原本堕胎罪于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至今,仍未有个替代方案出炉,仍滞留在国会常任委员会中。
不过庆幸的是,《刑法》269第一项(女性怀孕堕胎入罪)、270第一项(医事人员协助堕胎)因已失效,在新法出现之前,目前都属于模糊的「不罚」地带。

但虽然看似开放女性自主堕胎,但其实只是朝野持续基于「违宪」而争论修法中,并非全面堕胎除罪化。
部分人认为堕胎罪废除,需进行配套法案修改,例如保障医生基于宗教、良心自由而选择拒绝进行堕胎手术;或是当胎儿成长至22周以上,医生进行引产,胎儿离开母体时仍存活,此时杀了22周以上的胚胎,是否为形式上的杀人罪等讨论。
大韩妇产科学会、大韩母婴医学会、大韩妇产科医师会持续表明立场,要求替医生制定包含拒绝堕胎权的法案,但这一切都仍搁置当中,至今即使韩国堕胎除罪化,但当胎儿的周数到达一定程度,也不太会有医生敢进行手术。
4. 韩国女性如何堕胎?

来源:민중의소리
虽然堕胎罪看似废除,但因没有配套法案的出现,例如没有核准流通的引产药物,基于良心、宗教自由而拒绝堕胎而产生的医者、患者矛盾等等,也让堕胎这件事,成为目前韩国法律与社会中的死角。
根据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,于2022年06月30日的《人工终止妊娠实态调查》显示,女性进行人工手术堕胎的比例仅有7.7%,而因自行吃药没成功,得再度接受堕胎手术的就占了5.4%。
另外,在掌握堕胎方式的途径中,最多人是透过SNS、网路不特定对象,这个比例最高,占了46.9%;其次才是正规医疗人员的40.3%,以及朋友与熟人的34%,显现了韩国女性在有堕胎需求时,因社会氛围与资讯不对等,可能会发生的许多问题。

来源:《我们的蓝调时光》
正如《我们的蓝调时光》中的小情侣,他们也透过网路找来了来路不明的药,这不只是韩国堕胎罪的死角,更是健康的一个隐忧。
而剧中,房英珠的孩子因为已经6个月(24周)以上,在堕胎上可说非常困难,但也庆幸时代背景是在2019年后,即使房英珠坚持堕胎,不管是她或是医生都不会面临1至2年的有期徒刑。
但在《非常律师禹英禑》中,1996年出生的禹英禑恰好就是堕胎罪有罪的时刻,因此即使生母太守美再怎样不想生(其实按照他们家境,可偷偷找医生堕胎),禹英禑的父亲仍坚持要女方生下孩子,并表示将由自己抚养。
韩国堕胎罪已无意义

事实上,韩国在之前是于刑法入罪(禁止堕胎),但很多人仍会私下进行堕胎手术。
根据调查,10名有过性经验的女性中,就有1名曾经做过人工堕胎手术;而5名怀孕的女性中,就有1名曾经做过人工堕胎手术。
选择进行人工堕胎手术的理由虽然很多,但主要仍围绕在怀孕将对学业、工作造成妨碍;本身计划是不想生小孩,或想调整与孩子间的年龄差异等;经济状况无法养育小孩等情况。当然,未成年者怀孕、或遭遇性犯罪以及无预期受孕等情况,也是韩国女性选择堕胎的原因之一。
这也是在堕胎除罪化的同时,许多女性都纷纷站出来表示「应当捍卫女性自我决定权」。
虽然很多女性对于堕胎除罪化保持正面立场,但仍有许多反对声浪。
持反对意见的人大多认为「每个生命都很珍贵」、「对于性关系更应小心谨慎」、「应该先落实避孕等各种性教育,观察落实后的变化后,再决定是否实施其他的规定」等。
有非常多社会新闻、影剧作品或多或少都提到的「堕胎」的议题,对于堕胎是否有罪的讨论,也再次浮现出来,同时彰显韩国国会至今延宕三年,仍未完成的相关修法与配套措施,让想堕胎的女性,暴露在地下流通堕胎药品的风险中,也让医生们相当为难。
大家怎么想呢?也欢迎留言跟小编分享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