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公投制度沿革/歷史
你當「蓋四英雄」了嗎?韓國僅有過6次公投?禁人民提案?朝鮮時期就有公投?
哈囉,大家好,我們是由韓國人告訴你每日最新韓國資訊的Creatrip。
#韓國#公投
#公投題目#歷史
台灣於2021年12月18日進行的公投一共有四個題目,都是由個人領銜、群體連署後上繳至中選會,並進行18歲以上公民投票。
在選舉制度上與台灣相像的韓國,是否有舉辦過公投呢?韓國的公投題目有哪些?是否和台灣一樣五花八門、分門別類?至於韓國的公投門檻又是多少呢?一起看看小編的整理吧,讓大家在行使公民權的同時,能夠有更多認識。
✨點我追蹤我們的instagram
instagram.com/creatrip.tw
韓國公投制度
1. 韓國的公投制度引入
四捨五入改憲的決議
韓國於1954年11月29日的「四捨五入改憲(사사오입 개헌)」中,首次引進了「國民投票(公投)」的制度。在談及韓國真正進行公投之前,要先講一下「四捨五入改憲」的背景。
時任總統李承晚1954年欲透過修改憲法,讓自己成為終身任職的總統。由於修憲需要2/3議員同意(達136票),在籍議員203人之間只有135票同意,差1票就過2/3門檻,李承晚就主張203的2/3為135.3,四捨五入為135,強行通過修憲,史稱「四捨五入改憲」。
通過後,氣得抓住副議長的民主黨議員
在該次修憲中,也規定決定國家主權制約、領土變更等國家安危相關事項,需要透過「國民投票(국민투표)」進行。但實際上,韓國進行第一次的公投是直到60年代才開始。
2. 韓國第一次、最近一次的公投
1962年12月17日韓國第一次公投
1962年12月17日,韓國首次針對改憲部分進行公民投票,通過後第三共和國誕生。
至今,也僅有六次全體國民投票,最後一次則是1987年10月27日的國民投票,韓國進入第六共和國。
1987年10月27日韓國第六次公投
其實和台灣的公投制度不太一樣,台灣公投在經過修法後,人民可透過提案方式催生公民投票。但韓國現行憲法中,並不承認國民對於一般法案的提案或表決,只承認由總統提交的議案以及修改憲法時的全民公決。
具體來說,韓國憲法第72條規定,總統在認為必要時,可不經過國會表決,直接將外交、國防、統一等有關國家安危的重要政策,透過國民投票交由全民決定,但前提是需經過國務審議。
另外,若是進行修憲,根據憲法第130條規定,憲法修正案需事先經過國會表決通過(2/3門檻),並在表決後30天內舉行國民投票,需通過1/2的門檻,且為了避免時任總統濫用修憲權力,讓韓國重返獨裁體制,憲法也明定修憲的結果對當任總統並沒有效力。
由此來看,韓國的公投制度和台灣針對社會、民生、法律等重大議題,會付諸公投以展現民意的類型不太一樣。
3. 韓國公投的投票限制
韓國的公投(國民投票)投票年齡限制為20歲(19歲以上),而一般公職的投票年齡限制為18歲,這點和台灣公投為18歲、公職為20歲正好顛倒。
相關限制也如剛剛整理,韓國的公投需達1/2過半數同意的門檻,而總統也必須在限制的30天內,最遲於18天之前公布國民投票案與相關日程。
4. 朝鮮時期就有公投?
來源:우리문화신문
其實早在1430年,朝鮮世宗時期就出現了類似於公投的提案。
由於繳納稅貢的依據,是以派遣的「踏驗官(답험관)」於當地用肉眼觀察當年收成,並根據等級減免租金,稱為「損失踏驗法(손실답험법)」。不過根據官員的道德性與能力不齊,出現了許多弊端,因此世宗想引進新稅法「貢法(공법)」,並下達命令,詢問議政府、官廳、官衙、退休官員、監事、領袖與百姓的意見。
負責人挨家挨戶探訪,詢問對貢法的正反意見,值得注意的是,不僅有統治階級,識字的兩班、現任官員,甚至是在地生活的百姓都問了一次,接近於如今的民主主義,也可視為朝鮮半島最初的公民投票。
經過五個月後的1430年08月10日,約17萬戶家庭的詢問結果中,95,636人贊成貢法、73,451反對貢法。
雖然民意多為施行新法,但世宗也依據投出反對票的左議政(第二高的高層)意見,完善原有的「損失踏驗法」,修改外派的踏驗官選拔、評價、管理方針,並作為日後嘗試引入貢法的契機。
而在當年年底,根據改善完善的損失踏驗法進行檢驗,比原有的更利於百姓。雖然部分官員提出多數民意贊成貢法,但世宗仍表示意見,認為修改後的舊法比貢法更加利於百姓,這個答案就不會是錯的,表現出透過投票了解民意所注重的部份,同時也證明了百姓不是統治對象,而是國政的營運參與者。
韓國選舉制度/文化相關閱讀
罷免制度 | 選舉制度 |
以上是韓國公投的相關介紹,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覺得很新奇呢?在行使公民權的此刻,也一起了解韓國的相關歷史吧。
各位親估們,我們下次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