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go

韓國重大事件後的修法

韓國重大事件後新法律盤點!Deepfake法、具荷拉法...韓團7年魔咒因修法而生?

정영여영이
3 years ago

哈囉,大家好,我們是由韓國人告訴你每日最新韓國資訊的Creatrip


#韓國法律
#立法通過#修法
#重大事件#藝人

韓國社會發生過許多令人心碎、難過的案件,在法律層面上,雖然在當時無法給予加害者更加精準、強烈的懲罰,但也催生了相關法案,只為了別再讓類似情況發生,留下令人遺憾的結局;或是為了修正一些不公不義的事情,而為此進行修法。


而小編也盤點了近年來,韓國因為某些事件而催生的立法或法條修改,一起看看哪一個部分是你印象最深刻的吧。


🤞🏻 Creatrip Youtube上線囉

點我追蹤我們的instagram
instagram.com/creatrip.tw

🎈點我看旅韓必備網卡/票券/一日遊折扣



《手術室CCTV法》

韓國至目前為止,發生過許多誇張的醫療事故,例如手術室舉辦輕浮的生日派對、不具醫生執照者代理手術,造成患者死亡的醫療事故,甚至是醫療室內的性犯罪等事件浮出水面,在手術空間中設置監視器(CCTV)的必要性被提出


來源:연합뉴스

這項法案自2015年起,經歷很長的一段時間,終於在2021年08月31日通過,預計將有兩年的過渡期,從2023年起正式施行。


屆時,手術室內架設CCTV變成義務性,但醫界批評這是「為了抓蟲而燒毀三間草屋」的行為,認為這樣的立法,將挫傷醫生的信念,導致醫療迴避、外科醫生出現醫療空白,全體醫療品質下降並損害患者生命權和健康權等等。

👉韓國cctv法案



《Deepfake處罰法》

台灣前陣子暴發出網紅利用不法技術,合成藝人、公眾人物臉孔至色情片的社會事件,而早在前兩年,震驚全韓的N號房事件,加上近期逐漸成熟、演變成全球資安與兒少、性自主問題的Deepfake技術,韓國也做出了相對應的修法。



雖然韓國政府在去年通過修訂相關性暴力犯罪處罰條例,被稱為《Deepfake處罰法》,規定以發佈、銷售為目的,對人的臉部、身體、聲音等攝影、影像進行加工、編輯、合成,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,000萬韓元的罰款;若營利而透過SNS散佈與銷售,最高處以7年有期徒刑。


不過這項法律也遭受女性團體批評,因為要確認是否使用Deepfake技術,需要由被害者親自證明其影片虛假事實,可能造成被害人的第二次傷害。




《具荷拉法》

自殺身亡的具荷拉遺有大筆遺產,但在她離世後,多年不聞不問的母親突然出現,要求繼承女兒的遺產。這件事震驚全韓,也造成了輿論沸騰,與具荷拉相當親密的親生哥哥也多次在媒體前批評,為何法律能允許20多年來,未善盡撫養責任的母親繼承子女遺產?並試圖推動相關法案。



《具荷拉法》在上一期國會議員議案中雖然擱淺,無法順利進行,但在2021年04月27日,由總統主持國務審議中的「健康家庭基本計畫」已有明確定論,表示疏於履行撫養子女等義務的父母,應從繼承順位中剔除,可視為相關法案通過。


雖然對已經離開的具荷拉來說,並無法適用這項新法,但《具荷拉法》的催生,無疑是為了再有類似令人心碎的事情發生。




《尹昌浩法》

2018年,現役軍人尹昌浩(윤창호 音譯)在海雲台被酒醉的駕駛高速撞上,當場身亡,尹昌浩的朋友上傳青瓦台請願,要求修改、重罰酒駕,並於短短幾日超過40萬人連署,促成了對當時現有酒駕罰則的修改,而這項修改法案,也被稱為《尹昌浩法》。



原則上,韓國目前現有的酒駕刑責,主要多著墨在行政責任上(民法與吊銷駕照的部份)。


而在《尹昌浩法》通過後,強化了酒後駕駛的處罰標準。若造成他人受傷,也會透過「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」規定,處以1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徒刑,罰款也增加至3,000萬韓元;若發生死亡事故,將處3年以上,最高至無期徒刑的刑罰。

👉韓國酒駕罰則與《尹昌浩法》



《民植法》

2019年09月11日,忠南地區發生了一起死亡車禍,9歲的金民植穿越校門前的斑馬線時,被行經車輛高速撞上而死亡。



超過40萬人民上青瓦台請願,表示希望通過兒童生命安全保安的法案。文在寅也承諾,將更加維護兒童的安全發展,並促成了修法,稱為《民植法》。2020年03月25日起,兒童保護區域(如校園周邊)需裝置相關通行號誌、監視器等安全措施,並加強肇事者的相關罰則。


其中,在指定區域的交通事故若導致兒童死傷,將會將判處3年以上,最高無期徒刑的刑期。

👉《民植法》的正反聲浪



7年魔咒

許多人追Kpop時,都知道所謂的「7年魔咒」,這也是近年來,韓國偶像組合在經過多年的活動,最令粉絲感到緊張的一個環節。不過大家知道嗎?為何藝人跟經紀公司簽署的合約大部分都是7年呢?



其實這和2010年那時,Kpop產業興起的時代背景有關:


當初藝人與練習生,和公司簽署的合約動輒就是8年、10年起跳。在藝人活動久後,收入條件增加,可能會對當初的合約條件不滿意,但萬一簽署的是10年或更長的合約,基本上都還沒到一半,要怎麼重新調整呢?因此才會有當年許多二代男團團員出走、與東家對簿公堂的新聞。


後來,韓國通過相關法案,不只經紀公司簽署的合約,一般代理、品牌與年限簽署,最長都以7年為限,因此這也成為許多人所說的「7年魔咒」的由來。

👉Kpop偶像的歷史流變



《雪莉法》

韓國藝人雪莉在2019年,被發現自殺身亡,而根據生前跡象種種,都不難看出雪莉長期以來,都在努力承受社會大眾對她毫不留情的攻擊與惡評,她也在最後一刻,用最令人心碎的方式讓自己獲得解脫。



雪莉自殺過後,韓國社會開始針對「網路惡評」進行討論,大眾也開始呼籲,網路留言需全面實名制,讓藝人在遭受攻擊後,可以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,讓那些捏造的惡評獲得懲罰。而政府也針對此事進行討論,希望《雪莉法》能就此催生。


不過,很可惜的是《雪莉法》至今仍未有下落。但Naver、Daum等入口引擎網站,也宣布取消韓國藝人新聞的留言功能,而Naver也在2021年02月底,正式廢除已存在長達16年的「熱搜詞功能」。

👉韓網廢除實時熱搜



《鄭仁法》

2020年10月,因「外力損傷」而死亡的鄭仁(정인 音譯)當時僅1歲多。搶救時,醫生發現鄭仁的鎖骨、肋骨、雙手、腿部都有骨折,但最終造成鄭仁的死因,是多處臟器破裂、損傷,腹腔內部也有嚴重出血。驗屍報告更指出,鄭仁的胰臟已完全斷裂。



這起案件透過SBS節目揭發後,引發全韓國關注。政治人物、司法機關、國會更大動作進行立場發表與修法,催生了《鄭仁法》。社會大眾、韓星更在SNS公開發文,向未能平安長大的鄭仁致歉(#정인아미안해)。


《鄭仁法》是從現有的兒少法進行修改,兒童有受虐嫌疑,負責調查的公務人員的權限將擴大,另外,也可以在「涉嫌虐待(仍未定案)」的情況下,強制將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隔離開來,以確保受虐兒童的安全。

👉全韓熱議「鄭仁案」



《N號房防治法》

震驚全韓國的N號房事件,則是透過SNS私訊青少年,誘導對方給予個人資料、裸露照片,待上鉤後,便會以此威脅對方進行下一步指示。這類性剝削產物、影片、個人資料等,在telegram上販售,受害者不勝其數,也成為他們一輩子難以癒合的傷口。



在主嫌落網後,韓國國會火速針對N號房相關事件進行修法,希望能透過法案的修正,遏止這類歪風。


被稱為《N號房防治法》的修正案中,製作、散播、持有、購買、觀看相關影片,罰金與刑期將會提高;而合意性交的年紀,也從13歲提高至16歲,另外,強姦、猥褻等公訴時效也全面撤除。




BTS法案

韓國優秀男性運動、音樂選手,若獲得政府承認的世界大賽殊榮,可依規定免除兵役義務,避免兩年軍旅生涯,會使其專業表現造成空白期,影響發展。不過,隨著時代改變,許多人開始討論那些揚名世界,站上崇高位置的演藝人員、電競選手,究竟算不算韓國之光?該不該免除兵役?



韓國議員三番兩次針對屢獲世界關注的BTS,在兵役問題上進行討論。部分人士持有「藝人當兵的兩年空白期,跟奧運金牌選手兩年無法練習的時間一樣寶貴」,但也有部分人士認為「不該為此解套」。


而韓國國防委員會也在2020年11月20日召開會議,表決通過兵役法修改案,其內容為「對大眾文化藝術領域的優秀者,或於提高國家地位、品格方面,做出巨大貢獻的人,可以推遲、延期軍隊徵招(至30歲)」,社會輿論則認為這項法案是替BTS進行解套。

👉韓國軍隊文化



《未成年藝人保護法》

Kpop歌手出道年齡有下降的趨勢,為了因應此現象,除了《青少年勞動基準法》的「10點下班」以外,政府也制定了新的改善方案,來保障護未成年藝人。



過去,晚上10點之後所有的直播放送、錄影現場都不得出現未成年藝人,這是為了保護青少年的身心發展而推出的法律,因此在《Produce 48》中,C位出道的張員瑛即使拿下第一,在晚上10點後也不得出現在舞台上。


先前,韓國文化體育和觀光及其他相關部門,向政府事務評估委員會報告了「未成年藝人權益保護的改善方案」,將依照志願生、進入公司及簽約、出道以及活動等等,三個不同階段來設計改善方案,曾為未成年藝人主要出道途徑的「內部消息」試鏡將終止,試鏡情報與過程,預計將會更加透明化,稱為《未成年藝人保護法》。




《JYJ法案》

2009年,東方神起與SM經紀公司打合約,其中5人有3人離開SM娛樂,另組男團JYJ,但卻遭到SM與其交好的電視台聯手封殺,長達數年的時間,無法上特定節目、廣播電台進行表演與宣傳,這件事情不管是對JYJ還是東方神起的粉絲來說,都是心中永遠的痛。



沒有任何理由,就被電視台聯合封殺的JYJ,當年跑遍各大表演會場,或主動與SM表示和解,卻仍未見解除封殺之勢。


在2015年,韓國廣播通訊委員會也表示,大型企業禁止以報復形式禁止他人演出節目,而節目製作,也禁止以非關之理由禁止藝人演出,稱為《JYJ法》。這項法案出現後,也使得經紀公司、電視台、藝人之間的關係,正式變成檯面下的各自臆測。




以上這些法案的通過與修改,不知道哪個事件讓大家印象最深刻呢?也可以留言跟小編分享一下。各位親估們,我們下次見。


🤞🏻 Creatrip Youtube上線囉

點我追蹤我們的instagram
instagram.com/creatrip.tw

🎈點我看旅韓必備網卡/票券/一日遊折扣